【隱瞞行蹤】染疫後涉隱瞞行蹤 印漢囚3月菲籍女友囚20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7/05 12:47

分享:

分享:

染疫後涉隱瞞行蹤,印漢囚3月菲籍女友囚20天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確診新冠肺炎變種病毒的印度裔男工程師,早前與菲律賓籍護士女友染疫後涉延報行蹤,兩人早前承認共7項向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,印漢今(5日)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3個月,女友則被判囚20天,由於女友已被還押20天,故即時獲釋。裁判官判刑時指,被告提供誤導性資訊的行為導致1,600人檢疫,另引起當局追蹤其密切接觸者的不便,以及公眾對於密切接觸者的重大疑慮。

涉案工程師男被告Syed Mohamed Rizvi (30歲)及護士女被告Guadiz Victoria Marie Alcaide(31歲)為情侶關係,兩人分別承認6項及1項向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。

男被告的代表律師進一步求情時指,其背景報告顯示他有配合警員調查,並已深感悔意,稱自己做事前沒有考慮後果,對於為香港市民帶來困擾道歉,而被告有穩定工作,現希望盡快會杜拜繼續工作,並希望法庭考慮判緩刑。次被告則求情指,她要為身處菲律賓的祖母負責生活及醫療開支,還押20天已受教訓。

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指,男被告曾稱自己因隔離而承受巨大壓力,但卻沒有客觀證據證明這一點。裁判官又表示,兩名被告提供誤導性資訊的行為導致1,600人須檢疫,當局花了16天追蹤其密切接觸者,引起不必要的不便,以及公眾對於密切接觸者的重大疑慮。

裁判官強調,今次判刑並非要懲罰感染病毒的患者,但法庭要向公眾發出清晰信息,染疫者必須向局方申報行蹤,以追蹤及確保公眾健康。

裁判官又指出,女被告在第2次收到當局電話詢問時才告知真相,她身為護士,理應知道防疫條例的用意卻隱瞞,但考慮到其良好背景等因素,扣減刑期後,就其1項控罪判監20天,由於已被還押相同時數,故即時獲釋;裁判官指男被告則有兩次機會但仍沒有坦白,考慮到他有真誠悔意等,終判6項控罪共3個月監禁。

案情指,男被告於2021年3月從杜拜到港,同年4月9日完成隔離後與女被告同居,兩人分別於4月16及17日確診。男被告向檢疫中心護士表示已忘記4月10至12日的行程,並沒有參加聚會及到過餐廳。女被告則指她曾與男被告到過長洲,但知悉他染疫後便改口稱不認識對方。

及後入境處職員調查女被告的信用卡,發現她曾到過塘福村聚會及在愉景灣用膳。男被告才坦承在4月10日曾與女被告到過東薈城、入住酒店及到過塘福村等。

TOPick「親子最營食譜大賽」, 立即參加贏LC鑄鐵煲及香港迪士尼樂園門票等大獎,立即參加:https://bit.ly/34A3AsA

HKET TV健康台由專家拆解食物安全及都市疾病,即看:https://bit.ly/3cNFwr7
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
記者:林欣樂